車禍之後,
肇事者的保險公司理賠、
還有希望我們可以分攤她三成的修車費(歸咎責任應是她不對),
B和我為了想快結束這噩夢,
當下就答應對方了,
不過得了便宜還賣乖,請我們當場付現金給她,
但車子修理費與醫療費的理賠部份,我們卻最晚到三週後才能拿到,
實屬無理要求。
車禍理賠這件事情,
我看到了一些人的樣貌,
A曾跟我說,放了對方也放了自己,
不再去追究對方,也最好不去要求理賠。
S在同時間也出了車禍,但他是肇事者,
對方是一個阿伯,擦撞到後照鏡,
身上有些擦傷,而車子修理了三千元,
阿伯卻索賠36萬……
有些人聽到我與B的決定,
笑我們傻,
但我們很清楚,我們只想趕快結束這件事情。
身上留了四處明顯的疤痕,
無法穿裙子亮相,
B的腿也還在腫脹,臉上的痕跡也還沒有褪色,
曠了幾堂太極拳的課,銜接不上進度的挫折感……
錢,如果對我們來說是目前最重要的,
那麼我們早就索賠天價了 (就如同那阿伯),
如果不要對方負責任,那麼我們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
今年似乎要多留意交通安全,
身邊一些人與其同事朋友們也都陸續發生了一些小車禍,
多愛自己的生命,就等於是愛 愛著你的人,
Take care of 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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