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把屁當話

某日,我洗好頭髮正吹乾的時候,
B從我身旁走過,因為吹風機很大聲,
隱隱約約彷彿聽到B在說什麼。
我關掉吹風機,問B剛剛說了什麼,
沒想到B卻很失落地說,「我剛剛是在放屁,
妳老是把我的話當屁,把我的屁當話,哇~~~~~~~~」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十五顆小行星

劉克襄 著《十五顆小行星》2010.06

在書店看到劉克襄的新書,
原本以為是他以往書寫的主題古道踏查或鳥類觀察...但買回家
(我總是依心情衝動購書,而非在書店駐足看了大約內容才買)
看了第一篇便油然而生一股感動。

15位平凡人物的不凡紀錄,透過劉克襄眼中、心裡真實表述。

看完第一篇推薦給 B看,他看完之後竟說我哭點低......

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á la sha

我很喜歡一個牌子的服飾,
叫做 ”á la sha”,但我從不知道這名字的由來,
只知道她是台灣品牌。


在發生車禍後的某一天,
經營咖啡店的L突然問我,妳知不知道”á la sha” 這名字的由來?
我說不知道。


後來他扯了一些很冷又賣關子的話(他總是如此),
之後又問我,妳車禍後,妳爸看到妳都沒跟你說啥嗎?
我說沒有啊!
L接著說,難道他沒問「怎麼摔的?(台語)」,
當時我沒意會過來,他又重複唸了幾次,
我才明白……L…我看是一輩子要當冷話人了。

責任

車禍之後,
肇事者的保險公司理賠、
還有希望我們可以分攤她三成的修車費(歸咎責任應是她不對),
B和我為了想快結束這噩夢,
當下就答應對方了,
不過得了便宜還賣乖,請我們當場付現金給她,
但車子修理費與醫療費的理賠部份,我們卻最晚到三週後才能拿到,
實屬無理要求。


車禍理賠這件事情,
我看到了一些人的樣貌,
A曾跟我說,放了對方也放了自己,
不再去追究對方,也最好不去要求理賠。
S在同時間也出了車禍,但他是肇事者,
對方是一個阿伯,擦撞到後照鏡,
身上有些擦傷,而車子修理了三千元,
阿伯卻索賠36萬……


有些人聽到我與B的決定,
笑我們傻,
但我們很清楚,我們只想趕快結束這件事情。


身上留了四處明顯的疤痕,
無法穿裙子亮相,
B的腿也還在腫脹,臉上的痕跡也還沒有褪色,
曠了幾堂太極拳的課,銜接不上進度的挫折感……


錢,如果對我們來說是目前最重要的,
那麼我們早就索賠天價了 (就如同那阿伯),
如果不要對方負責任,那麼我們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


今年似乎要多留意交通安全,
身邊一些人與其同事朋友們也都陸續發生了一些小車禍,
多愛自己的生命,就等於是愛 愛著你的人,
Take care of yourself~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傷的過渡


原本車禍後的兩星期就可以將傷口拆線,
但回診時,醫師看了看說我的肉還沒有長得很好,
所以就再延一週,
已經三週沒練太極拳、沒敲膽經了,
再不拆線我的生活習慣就會被改變......

我在想年紀大了還是有很大差別的,
不論是代謝或是復原能力,都會比較慢,
甚至我怕那傷疤唯恐會留著一輩子。

肇事者雖然沒有逃逸,
卻也遲遲不肯賠償損失,連最基本的車子賠償都還沒下落,
那天看到小黑(B的歐兜邁)是已經開腸破肚的小黑,
我們才知道原來那天撞擊力是很大的,
小黑被報廢了......

究竟是身體的傷比較難復原,
還是心碎比較難復原?

身體的傷有些會留下疤;有的則永遠難回到最初的模樣,
但心碎的傷......有些人外在看得出來,
有些則若無其事;但有些會讓生命跟著被毀棄。

不管怎麼樣,
請大家愛惜自己不要受傷。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傷

4月27日出了車禍,
我被B載,早上7點多正好要到工作室吃早餐......
這是我發生過最嚴重的車禍。

今天5月7日,有部分很深的傷口還會滲血,
有傷口還沒拆線 (醫生的縫合技術還欠練習),
右髖骨還會...很痛。

昨天到警局作了筆錄,才知道原來我除了可以告肇事車主之外,
我還可以告B,因為是他載我,所以是過失傷害......





左右腳的腳底都遭殃

縫在左膝蓋下的小腿,因為靠近關節所以比較難復原

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自殺的枕頭

B很會流口水,我常跟他說你脾臟不好…


早上醒來發現B的枕頭掉到床尾的地上(不合邏輯),
我問為什麼?B說:因為受不了我的口水所以自殺了。